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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圖是一隻刺河豚,一隻燙熟的河豚,跟上次的不太一樣(點我),是理事公出海抓飛魚時順便抓到的,由理事長帶到工作室送給我們,理事長保證安全無毒,處理過後煮湯、熱炒兩相宜,只不過,只不過河豚的刺多了點,有點麻煩,就醬而已......


 



 


除了豬雞牛魚,我個人幾乎不碰比較奇特的動物,也不喜歡山珍野味,因此直到志明把這些在冰箱凍了好幾天的刺河豚都燙熟了,我才想到說,牠們現在的分類是「食物」、不是動物,我該拍幾張照片留念一下的。


 



 


志明從小在花蓮縱谷地區長大,雖然是阿美族人,也從來沒處理過河豚,因此他煮滾水燙河豚,到底該燙多久、該燙到什麼程度,他完全憑感覺來做。


 



 


我沒有去算理事長到底帶來幾隻河豚,只知道牠們燙熟之後,全部擠在炒菜鍋裡。


 



 


接下來的工作是拔刺,也是所有處理手續中最麻煩的。理事長說,比西里岸的吃法是燙熟之後直接剝皮,因為刺一根根的拔,大家都認為太麻煩太浪費時間,而這也是市面上很少見到販售河豚的原因,光是拔刺的工作,根本不敷勞力成本,所以偶爾在部落裡吃到河豚,都是很難得的機緣。


 



 


麻煩的是,河豚的刺不像魚刺,它是T字型的,深深的長在肉裡,非常難拔,而且河豚表皮膠質非常厚,如果用手拔,拔出來的刺一定會死黏在兩指之間,黏性比三秒膠的威力還強,我只好改用鉗子一根根的拔,拔到最後,T字刺相互沾黏、堆疊,就成了上圖這幅模樣,而起拍起照來,超難對焦的。


 



 


被剝皮後的刺河豚,長相有點驚悚。志明說,食物嘛,不都是這樣?豬雞牛魚也會被大卸八塊、骨肉分離啊(挖哩咧,還骨肉分離,哪一國的成語用法啊?)。


 



 


拔了二個多小時,鍋裡還有兩隻刺河豚在游泳。由於河豚不管體型大小,全身的刺是一樣多的,想到這裡,這時候突然想給牠放生,可以嗎?




撐到最後,所有河豚都被大卸八塊, 已經你肉中有我、我肉中有你地被炒成一大盤了,成品就是長這樣子。


 


拔刺拔到時間太晚,理事長已經先回成功去了,而這一盤刺河豚肉,因為剛才處理時味道太腥,讓我有點反胃,不敢吃,所以只有志明動筷子。志明嘗了幾口以後,他唯一心得是:料理錯誤,不好吃。


 


繼續在冰箱冰了兩天,這盤河豚,最後終究還是進了貓咪的肚子,我覺得這可能是牠們最好的歸宿,反整,在被理事公抓到的剎那,牠們的命運就已經注定是變成食物了嘛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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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日光‧巴西瓦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