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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天下午開貨車到台東市載裝潢板料,沒想到回程時在四維路被一台右轉車撞到我們的車屁股,由於對方一開口就氣勢凌人地指責我們車速太快,拜託,我心裡阿彌陀佛的是沒人受傷,而且我們開的是慢車道,是我們被撞、不是我們撞人耶~~,反正我就是不習慣跟人對衝,一看對方呱呱呱個不停,我立即舉雙手投降,只好轉身請自由時報的阿義哥先幫我向馬蘭所報個案,一切等警方來說好了。


 



 


志明總是說,今年是他的倒楣年,無論是家裡、經濟、健康或人際關係,一切都好像跌到谷底的感覺,我也總是安慰他說,一切再差也差不過這些了,反正不好的總是會過去,尤其下周一(13日)生日之後,一切都是新的開始。


 


結果我的話剛講完不久,眼看到一輛休旅車右轉朝我們的方向而來,志明趕緊加速閃了一下,終究還是閃不過,對方來車直接撞上我們老白的左後方,因為我們的右方還有其他來車,志明一直滑行到路的另一邊才停下來。


 



 


兩車的相關位置圖。開車的對方是一名婦女,車上還戴有一名小女孩,看樣子是接她下課後趕往安親班或才藝班什麼的吧,只不過該名婦女一下車就咬定志明開車開太快,開在機車道,所以是我們的錯。


 


嗯,這位太太,我們行走的是慢車道,依規定,任何車種都可以進入,而且轉彎車要讓直行車,這是考駕照萬年都會考的必備題,另外,志明拿的駕照是職業大貨車級的,以他開車的技術和經驗來說,這駕照難不成是向中華民國政府唬來的?


 



 


原本車禍剛發生的時候,我覺得撞擊力不強,雙方應該沒事,當我下車回頭查看時,看到對方的TOYOTA車頭凹了一大塊,這反到讓我嚇了一大跳,心想這款車真的那麼不耐撞嗎?


 


我更知道警察來了之後,一切將沒完沒了。起先我曾試圖說服這位太太,我們各自負責自己的車子就好,可惜她一直咄咄逼人,一口咬定是志明開太快,批哩趴拉,我連一句話都插不上,最後也懶得跟她說什麼了,無奈之餘,只好有請條杯杯過來幫忙了。


 



 


警察:我要幫你酒測歐。


 


志明:OK啊!


 



 


還好我們白天都沒有喝酒的習慣,最後,雙方酒測值都是零,沒有異議。


 



 


過沒多久,那位太太的先生也趕到現場了,他一開口就教訓志明:你也開慢一點啊!我聽罷這句話有點不高興,我笑笑地回答他:先生,你當時又不在場,開快或開慢,應該是警察來認定吧,而且你按照你所說我們開很快的話,請找出來我們的車到底有無很長的煞車痕跡?


 


好笑的事反而在後頭。話說那位先生跟一名很像路人甲的老先生,一起在車頭研究我們的老白到底是哪裡被撞,我說:你們搞錯了,被撞的是左後方屁股!挖哩咧,我這時才會意過來,我們的老白也太強了吧,連被撞的痕跡幾乎都看不出來,反倒是車尾那邊還夾著一塊對方的車頭肉。


 


警方測量完畢,要求雙方一起到派出所做筆錄,我感到好無奈,心想幹嘛不和解就好呢?我們都沒向你索賠了,如果改天還要走到調解那一步,真是曠日費時,所以我百般個不願意把時間浪費在這裡啊。


 





我們在派出所裡等了很久,對方才珊珊遲來,不過那位先生一進門,就要求和解,我心想這樣最好,可能是他們討論後也明白是自己的錯了吧。然而那位太太卻說,一個車禍的發生,一定是雙方都有錯,她修理車子必須花費一萬多元,希望我們加減也能夠賠償一點。我口氣和緩地跟她說,每個人做過的事,必須自己去承擔是天經地義的事,還好今天你撞的是一台舊貨車,更好的是這台貨車已破到都看不出撞擊痕跡,如果我今天開的是賓士或其他名車呢,你怎麼賠?換另一個說法,今天如果我騎的是機車,那結局又會僅僅是這樣嗎?


 


說實話,我個人認為,任何車禍都不是我們願意發生的,我也能體諒對方經濟壓力沉重,但是依照她始終咬定我們有錯的角度來看人,我就不願付她任何一點錢了,因為我們的體諒、我們的心軟而「分擔」她一點錢,反而會被她解讀成我們承認錯,才會「賠」她錢,這不是我所樂見的。


 


她的先生見到我的表態,立即明白我的想法,馬上催促雙方快快簽名和解、以便快快走人~~。嗯,和解落幕,謝天謝地,我們也鬆了一口氣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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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日光‧巴西瓦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